栏目导航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化学化工学院推免生候选人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22年03月22日 16:58  【字体:

化学化工学院推免生候选人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22年修订)

 

  1. 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其中学业成绩占70%,分值为70分,以教务系统导出数据为准。综合考核成绩占30%,分值为30分。

  1. 综合考核成绩=面试分                                               20%+素质测评分80%

  2. 面试分

学院推免、接收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科学素养占6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满分为100分。

  1. 素质测评分

素质测评分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工作、文体艺术活动、科学素质等七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单项分值超过上限的以上限分值计算。

(一)思想政治表现(5分)

①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②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相关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二)道德品质修养(5分)

①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②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办事公道;

③热爱劳动,热心公益,讲文明,讲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三)学习态度作风(5分)

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

②注重课外组学和阅读,学习习惯好;

③考试不舞弊;

④学习勤奋、认真,不无故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旷课1学时扣1分,以此类推,因旷课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扣5分。

(四)组织纪律观念(5分)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②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③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宿舍设备,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留宿外人,不晚归,未经许可不在校外住宿。

④重大事件不听从学院安排的。

(五)社会实践活动(10分)

1、测评内容:学生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在校、院“五·四”评优中受表彰情况;或者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学院以上表彰的,获得优秀团队或先进个人称号的。

2、评分标准

国家级

省(部)级

优秀团队

10

8

6

4

先进个人、积极分子等获奖

10

8

6

4

撰写的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获奖

10

8

6

4

表彰或书面表扬

10

8

6

4

(六)社会工作(10分)

1、测评内容: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助理、朋辈心理辅导员等。在同一组织、集体中职务加最高职务分,不同组织、集体的职务可以重复加分。

2、评分标准

工作岗位

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总支)副书记;学社联正副主席

校、院学生会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

学生助理;校、院各部门其他学生干部;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其他学生干部

计分标准

10

7

5

(七)文体艺术活动(15分)

1、测评内容: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文体艺术竞赛获奖者,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艺术展演或竞赛、各级各类体育竞技比赛、辩论赛、校级的校园之星评选等综合素质型的竞赛活动。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2、计分标准:

级 别

项 目

国家级

省(部)级

一等奖

14

10

8

6

二等奖

12

8

6

4

三等奖

10

5

4

3

优胜奖

5

3

2

1

(八)科学素质(45分)

一、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类

获奖/项目级别

分值/次或篇

国际级一、二等奖

45

国际级三等奖

35

国家级一等奖

45

国家级二等奖

40

国家级三等奖

30

省级一等奖

40

省级二等奖

30

省级三等奖

20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45

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30

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10

中文核心期刊文章(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中AB类)

45

中文核心期刊文章(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中CDE类)

25

外文期刊SCI源刊(以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45

外文期刊EI源刊(以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30

注:1.学生学科A类竞赛与B类竞赛分别以权重10.8进行积分。

2.学生发表论文与所学专业相关。

3.有多个作者,各作者分配权重如附表所示

二、技术发明与著作类

获奖级别

分值/

授权发明专利

45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15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25

已出版的专著或作品第一作者

45

附表:有多人合作时分值分配比例

参与人数/

分配比例

二人

三人

四人

五人及以上

第一

70%

60%

60%

50%

第二

30%

25%

20%

20%

第三

/

15%

10%

10%

第四

/

/

10%

10%

第五

/

/

/

10%

  1. 化学化工学院负责本细则的最终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2322

上一条:2022年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2年第16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暨吉首大学第五届校级赛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湖南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电话:0743-8563911 传真:0743-856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