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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关于选拔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工作方案
2020年05月22日 17:33  【字体: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

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大发[2011]16)和《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的通知》(吉教通[2020] 21号)等通知精神,为有效利用中山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拟选拔化学专业1名优秀本科生与中山大学进行联合培养。为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联合培养模式

联合培养方式采用“1+2+1”的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四学年度在本校学习,第二、三学年度在中山大学相应专业学习两年。联合培养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与学分,符合吉首大学本科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历文凭,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注明两校联合培养,附加中山大学印章予以认可。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李佑稷、李洪雄

副组长:高静波

组员:学工办、教务办

三、联合培养范围和人数:

学院从2019级化学专业选拔1名品学兼优的同学。

四、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

2.大一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均排名在本专业前10%

3.英语基础好,听说表达能力强;

4.自主学习能力强,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

5.对本专业学习兴趣强烈,愿意报考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

6.性格外向,善于交流,有一定的交际能力;

7.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情况和不合格的课程。

8.符合上述条件者,还须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1、初试(70%

1)高考数学、英语平均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10%

2)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20%

3)班主任及辅导员推荐占20%

4)选拔考试(数分、高代、英语)占50%

2、面试

面试成绩占30%

 

五、选拔办法:

1.按照《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大发[2011]16号)文件规定要求实施,选拔出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英语能力强的优秀本科生到中山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2523日至524日,学生根据联合培养选拔条件自愿申报,并填写《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班主任组织报名,汇总情况后给出推荐意见上报学工办。

3525日,学工办对报名学生情况上报学院领导,学院组织资格审查,进行网上面试,确定选拔名单。

4526日至30日,张榜公示选拔名单,向学校推荐。

561日,学院教务办向学校教务处上报名单及材料。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

 

 

 

 

政治面貌

 

1寸照片3张,

此处贴一张,交两张(背面写专业姓名)

 

 

身份证号

 

 

 

 

 

 

 

专业班级

 

乘车区间

 

家庭所在地

 

基本情况

1.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及表现情况;2.英语水平;3.受过何种奖励;4.其它

申请理由

                                  学生签名:      

     

所在学院

审核意见

院长签字(盖章):        

     

教务处

审核意见

 

教务处长签字(盖章):      

     

学校

审批意见

 

(盖章)          









注:交照片时需提交电子版给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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