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严格按仪器设备规程操作。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设备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回热、加压过程要专人看管,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二、发现管道漏水在要在两小时内报请有关负责人员和部门修理。
三、实验室和楼道内要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如发现电闸、电线和仪器漏水起火时应先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四、验室所有化学试剂,均要按其性质分别保管。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建立严格的存放保管制度,专人管理、专库、专柜存放、经常检查,并有详细的检查纪录。
五、实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必需使用通风排气扇,使用腐蚀性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操作。
六、实验用过的强腐蚀性、剧毒性废液应倒入专设的污水桶内,严禁倒入水池内,并在七日内妥善处理。
七、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管理办法,如氰化钾、火药、三氧化二砷等的领用。
八、实验操作室与办公室、值班室要分开,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九、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水龙头及切断电源等。
化学化工学院
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