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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14日 08:33  【字体:

化学化工学院

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质和能力,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真正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吉首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1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关于做好2021-2022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146号)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专业生师比、实验条件等因素,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李佑稷、吴志祥

副组长:高静波、肖竹平

小组成员:张灿、顾仁勇、蒋剑波、王迎春、申永强、张潇月、田惠、李运通、王小华、林晓、李铭、刘文萍、卓欧

二、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三、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院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艺体类专业与我院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者。

8.无正当理由者。

四、转专业工作原则

1、个人自愿申请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性原则;

3、我院2021级可转出和转入专业:

化学(师范)、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

五、转出流程

1、我院在校规定时间内将转专业的通知告知各班,通知内容包括转专业申请表和截止时间;

2、学生需将《化学化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专业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班主任、专业主任、辅导员要与学生谈话,尽力做好学生工作,将谈话结果告知副书记。

3、对于执意要转专业的学生,学生将《化学化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给副书记,由副书记继续找学生谈话,并将谈话结果告知书记和院长,由书记和院长再找学生谈话,再做思想工作,确保转出专业学生有充分理由,最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以最大限度控制转专业人数;

3、经学院组织讨论同意专业的学生,需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给学院给学院院长,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4、学院将讨论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教务办将拟转出名单进行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五、转入流程

1、收到教务处拟转入名单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择优选拔。考核内容为: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2、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拟接收转入人选,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办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六、时间安排

20211210日前,学院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名额以及转入学生的条件、和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将转专业方案报送教务处。

20211222日前,学院审核本院拟转出专业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20211227日前,公示无异议,将拟转出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202213日前,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转入专业学生的名单,公示3天。

202217日前,公示无异议,将申请拟转入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七、学籍与成绩管理

1、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

2、在学校批准转入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原已领取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一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并按转入专业调整宿舍;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载入该生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相应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选修相应课程获得学分。

5、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6、开学时,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先回原学院报到,并持原学院开具的转专业证明到转入学院注册。

7、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8、已完成一个学期及以上学习的学生,如转入新专业后需补修的课程学分超过16个学分,则应降级学习。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12.7

 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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