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培养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正文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3年09月21日 18:32  【字体: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椐《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3〕27号)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化学化工学院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选拔质量为核心,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工作总基调。为做好我院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李佑稷、吴志祥

副组长:肖竹平、唐石

 员: 魏浓、汤森培、王小华、腾远、杨朝霞、唐新梅

办公室设教务办,办公室主任:唐新梅

办公室成员:魏浓、杨朝霞

 

二、推免名额

根据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学校按在籍拟毕业生人数等额分配给学院5个推免名额(即常规名额);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条分配给学院3个名额(即特殊名额,化学专业、化学国家一流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一流专业各1名),共8个名额。

 

三、推免常规名额的分配

本着专业间存在差异,及按在籍拟毕业生人数等额分配的原则,结合考虑学院各专业的平衡发展,化学(非师范)专业1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名、化学(师范)专业2名。

四、推免条件

1.我院化学(师范)、化学(非师范)、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五、材料审核及要求

1. 唐新梅负责从教务系统输出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

2. 肖竹平、腾远负责审查学生成绩单。

3. 唐石、汤森培、王小华、魏浓、杨朝霞负责审查各类奖励证书和成果证明材料。

4. 李佑稷吴志祥负责复核相关材料。

5. 审核人员在审核材料完成后,在推免学生汇总成果表中签字。

六、监督

1. 学院评定后,公示前,通知提交推免材料所有学生,互相审核综合测评分值及附件材料。

2. 对有疑问材料,学生可以直接向李佑稷、吴志祥反应,学院将认真再次复核相关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精神,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 3 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将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候选人从学业成绩和综合考核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见《化学化工学院推免生候选人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要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2. 根据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公布栏内张榜公布,公示期3天,因时间紧,学院在公示期内同时上报推选结果,如有投诉和异议,请上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将及时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3. 为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生团结互助氛围,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推免原则,对学生反应问题等将严格保密。

 

(三)评选和材料上报

各专业符合要求的学生将申请表(附件2)、各种奖励证书和成果证明材料等于9月21日下午6点前上交给教务办唐新梅老师。

学院将在9月22日上午组织评选,22日下评选结果上报教务处,具体材料如下:

1. 学生申请表(附件2)。

2. 教务系统输出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

3. 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单。

4. 经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的奖励证书。

5. 2024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化学化工学院

20239月20

上一条:2023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 下一条:化学化工学院推免生候选人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关闭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湖南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电话:0743-8563911 传真:0743-856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