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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职责
2016年06月24日 10:06  【字体:

院长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本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学院的长远发展规划和五年发展规划,提交学院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根据通过的长远发展规划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依据学院的长远发展规划制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及年度工作计划,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

2、组织院务委员会,协调各成员的分工,检查有关工作计划和决议等的执行情况,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按时间向上级及院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3、定期主持召开院务委员会会议,通报本院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情况,讨论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分工主管含本院对外联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聘任、调配、引进、奖惩等工作,并根据院发展规划和各专业的实际需要制订教师业务培训计划。

5、按照学院《经费管理使用规定》,负责划拔经费及创收经费的管理,审查签批报销凭证。

6、协助总支书记做好师生思想工作,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和党总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等工作。

7、带领全院人员从事产业开发工作,提高教职工生活水平。

8、接受上级和党总支分派的其它工作。


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制订党委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委员和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并检查其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4、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群众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帮助解决。

5、负责学院的干部工作,做好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等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和决策,经常与委员和学院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商量工作,积极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6、负责协调学院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7、做好党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委员会的团结,并不断增强其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

主管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总支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本院行政决策。主管本院科学研究和重点学科工作。

2、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制订科学研究计划,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尤其是重大项目的申报立项。督促、检查有关项目的执行情况,按期向院长及院务委员会汇报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落实和实施。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检查本学院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和执行研究生教育各项规定的情况。组织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工作。

5、开展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指导研究生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做好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

6、定期检查研究生的临床工作情况,及时向学院提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

7、负责科研及科技开发工作量的审核,协助院长从事产业开发工作。

8、负责按月提交学院网站科学研究板块内容修改、更新的信息;

9、积极协助院总支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10、承担上级组织和院长分派的其它各项工作。


研究生秘书职责

1、在院长或者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研究生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及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研究生(硕士、博士)培养计划。

3、负责做好研究生的复试、面试及招生工作。

4、负责做好研究生的教学安排工作,编制课表、安排教室、考试成绩的登记、学分的统计等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的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安排答辩过程中有关工作,并将材料整理齐全后报学位委员会讨论。

6、负责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前期准备、整理、报批工作。

7、负责有关研究生文件及已毕业、在校生的所有资料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并分类归档。

8、做好研究生教材的征订与发放工作。

9、做好研究生方面有关会议的前期准备、接待、服务工作及兄弟院校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10、做好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考核、统计工作以及晋升职称、岗位聘任、年终考核的审核工作。

11、完成研究生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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