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4〕21号)《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4〕2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李佑稷、吴志祥
副组长:肖竹平、唐石、周剑波
组 员:王迎春、顾仁勇、申永强、蒋剑波、文兰、张海燕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肖竹平、唐石
组 员:张帆、汤森培、顾仁勇、雷辉斌、腾远、陈上
工作职责:审核鉴定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推荐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4〕27号)中相关规定,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8名。分别为化学专业5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名。化学专业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共同名额2名。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学生)。
(二)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无心理疾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四)学业优秀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学制四年)或第1至8学期(学制五年)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只舍不入);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工作安排
9月10日下午 通知有意向2025届学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并着手准备申报材料。
9月11日上午 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并上报教务处。
9月14日下午 根据学校反馈意见,修改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9月14日 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材料提交至教务办张海燕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7日下午18点,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中张海燕老师负责根据本方案第三条第(一)、(四)款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文兰老师负责根据本方案第三条第(二)、(三)款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9月18日上午 (1)学生互审对方材料,对有质疑之处,向推免工作小组反映。(2)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及申报材料进行考核和审核。文兰老师负责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考核及学生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入伍服兵役、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审核;张海燕老师负责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审核;专家组负责对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主持项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计分,并组织申请人进行答辩;张海燕老师对申请人按学校文件(吉大发[2024]21号)中综合测评分的计算公式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测评分。(3)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各专业推免指标分别以综合测评分为依据择优确定推免候选人名单。对于化学(师范)和化学(非师范),首先推荐符合吉大发[2024]21号文件第十二条资格的候选人,然后对于两个专业符合资格但尚未推荐的人员合在一起,重新按综合测评分进行排名,择优推荐共同名额。
9月18日 向教务处报送推免候选人名单和申报材料。
9月19日 根据学校对候选人名单和材料的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推免候选人,公示期3日。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自行作出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及时传达。学院要及时宣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严格审核和考核
(1)材料审核。学院将列出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材料,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将依据《吉首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测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17号)文件精神,制定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加强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考核。学院不再组织推免相关的面试,将要严格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从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重要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严防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其中,对于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学院会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学生院内公开答辩,严格审核鉴定与计分,将做好全程录音录像与存底备查工作。
3.择优推荐。根据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占80%,综合考核占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二)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对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在推免过程中如出现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学院将报送学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诚信教育
学工办、教研室主任、班主任等要加强推免生的诚信教育,推免生录取后,如出现放弃推免资格参加统考或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会按放弃人数的50%扣减我院下一年度推免指标,学院将对专业做出相应的处罚。
(四)其他
至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