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名额由两部分组成:(1)常规名额:学校根据推免范围在籍本科生数分配给学院推免计划数;(2)特殊名额:学校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条分配给学院推免计划数(该名额只能用于在四大学科领域的专业或者专业群以及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就读学生的推免)。我院推免名额一般6名左右(具体以学校每年9月初公布的名额数为准)。
二、推免常规名额的分配
学院综合考虑专业间的差异和各专业的平衡发展,对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常规推免名额和特殊名额进行统筹分配,尽力确保每个专业排名第一的同学能获得推免资格。
三、推免条件
1.我院化学(师范)、化学(非师范)、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违法违纪记录具体指: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
(2)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审者;
(3)有信奉邪教,散播危害国家、社会安定等言行者;
(4)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有失诚信行为者。
3.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四年制)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四、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学院及时宣传通知精神,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候选人从学业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要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2.根据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专业差别和专业平衡发展,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公布栏内张榜公布,公示期7天,因时间紧,学院在公示期内可上报推选结果,如有投诉和异议,应及时核实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3.符合创新创业优秀推免生条件的申请者,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初审后,向学校推荐。学校推荐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