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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2014年05月27日 08:57      【字体: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我校《吉首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教育、管理、服务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处世;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使学生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工作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把握教育规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

4、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事务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学生辅导员应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基础性工作和对全体学生的成才指导上解决共性问题;同时,也应做好针对性的深入细致的个别思想工作,解决好个性问题。

6、应对所负责的学生每学期至少正式谈一次话,了解他们的情况,指导他们确定学业目标,帮助他们克服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消除在思想上存在的各种困惑。

7、应认真参加学工部组织的辅导员例会、理论培训和素质拓展活动,完成学工部交办的学生工作任务。

8、应不断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途径,积极参加学工部、学院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调研工作,每学年至少写出一篇与工作有关的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

三、工作职责范围

学生辅导员的工作可以具体分为教育管理、学生资助、就业指导三个部分。教育管理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健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等;学生资助包括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定等。就业指导包括学生的就业政策信息宣传发布、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档案管理等。

具体工作包括:

(一)、教育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在学工部的直接领导和各学院党总支及行政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分管年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学工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学工部及各学院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学生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有关专项工作计划,协助学院党总支、行政制定和完善本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3、定期和不定期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班级、寝室、教室,每学期指导主题班会,其中与学风建设、学习方法、就业指导等相关主题班会至少1次,每周下到寝室1次,效果明显。

4、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学生干部任用、评优、评奖、申贷、助学、违纪处分、推荐入党等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准确、无误。

5、根据学工部全年工作安排,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制订(完善)本学院学生素质教育活动计划,并指导学生开展素质拓展活动。

6、积极开展文明修身教育,重视“先进班集体”创建和“先进团支部”创建。

7、重视年级或班级学风建设。所带年级或班级学风正,迟到、旷课、补考人次低,课堂出勤率高,违反校纪校规人数低,每月到班级听课1次。

8、协助宿管部门开展本学院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的活动。主动询问、了解、收集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解决,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9、重视班团建设,班团干部队伍选拔公开、公平、公正,经常培训指导班团干部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和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

10、亲自参加学校大型、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学生到位率高、秩序好(含入学教育、军训、早操、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等)。

11、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的一些突发事件。

12、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重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模式,有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的相关办法,每年至少与所带学生家长电话或通信联系1次。

13、积极、按时参加学工部、校团委组织的各种会议,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精神好;认真组织和按时上报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类材料,上报材料规范、准确。

14、积极参加国家、省和学校组织的辅导员业务培训、论文征集、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征集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科学、规范。

15、重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建立“五个早”预警机制、“五个一”危机干预机制,重点监控好“7个重要时段”,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

(二)、学生资助工作:

1、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关心经济困难学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准确、档案完备、情况掌握全面,有帮扶措施。

2、依照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学年综合考评方案,对学生进行年度考核,同时依据《吉首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条例》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3、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政策,把关严格,材料上报及时准确;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完善学生诚信档案,引导督促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4、重视支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积极配合欠费学生学费清欠工作,学生欠费率低,严格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认定工作。

5、做好本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和管理,搞好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审核和考核工作。

6、做好学生各项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工作,做到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学院的评审方案,认真组织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

(三)、就业指导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政策,全程指导学生就业工作。就业指导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成效。积极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指导讲座、人才交流会、面试应聘等活动。

2、建立班级就业联系员制度,定期召开就业学生会议,掌握每个毕业生的联系电话,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特别对就业有困难的学生重点指导。

3、承担学生的就业思想工作,积极做好学生的就业推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特岗、村官、选调生、西部志愿者等发动宣传、组织报名。

4、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的信息核对,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和收集。

5、利用互联网,电话等通讯工具,及时传达就业信息及有关就业政策。让毕业生了解更多信息,提供更多的双向选择的机会。

6、广泛联系用人单位,建立和更新用人单位数据,认真组织校内双选会以及学院小型招聘会,负责用人单位来校招聘的接待工作,做好各项招聘会的网络宣传工作。

7、重视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就业率能够保持在学校的平均标准,工作认真负责,效果好。

8、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并开展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注重对学生的职业规划、设计及全程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认真负责。

9、建立学生的就业档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制作毕业生通讯录,了解毕业生就业去向,签约情况。

10、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文明离校方案,做好毕业鉴定、优秀毕业生评选、毕业典礼及文明离校工作。

11、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及时准确上报就业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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