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有关单位、吉首大学: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湘科计字[2014]124号)和湘西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要求,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积极组织2015年度省、州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认真研究《2015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2015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湘西科技专项申报指导意见》,结合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实际需求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突出我州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结合的项目申报,工业企业申报项目要求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申报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类型项目的,应同时符合省级科技计划申报和湘西自治州科技局《关于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的通知》(州科发[2014]22号)要求,并提供企业证照、知识产权、财务报表、环评合格批文等材料。
四、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的项目多头申报。
五、11月16日前上报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州级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名单汇总表、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到州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项目清单情况,17日至21日期间,州科技局、州财政局组织调研组深入全州进行实地指导和现场复查。
六、11月底所有申报省级科技项目须完成网上申报。除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项目须提交纸质材料1式2份外,其他项目暂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等立项后再予提交。
七、有关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将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作为当前重大工作来抓。二是要精心组织,针对各地各产业实际需要,推荐申报一批高质量的科技项目。三是要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有关要求,仔细审核各项资料。四是要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切实遵守党风廉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