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全面、公正考察考生,完善和规范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吉首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设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必须按照复试的要求和复试内容,对考生认真进行复试并做好记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组长职责:负责复试的全盘工作;
组员职责:小组成员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复试成绩给予公正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考试院的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书记员职责:要求完整记录哲学学科点各复试小组的所有讲话(全程录音录像),并及时整理材料,连同全部原始记录材料存档。
二、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程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人,满分100分。
3、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20分钟/人,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4、政治素质考核。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面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0.1+(专业课笔试成绩) ×0.15+(综合面试成绩) ×0.15
最后综合成绩=A+B。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我所将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项目 |
时间 |
专业 |
地点 |
报到 心理测试 |
3月25日 8:00-17:00 |
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327) |
专业课程笔试 |
3月25日 19:00-21:00 |
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室(2328) |
外语能力测试 |
3月26日8:30-12:00 |
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室(2328)) |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政审 |
3月26日 8:30-12:00 |
化学 |
联系人: 杨朝霞 13974319795 0743-8563911(办)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