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2022-2023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质和能力,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真正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吉首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1〕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关于做好2022-2023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21号)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专业生师比、实验条件等因素,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李佑稷、吴志祥
副组长:肖竹平、魏浓
小组成员:唐新梅、顾仁勇、蒋剑波、王迎春、申永强、张潇月、刘卫、
李飞、张帆、汤森培、陈上、夏雾、杨万根、刘立秋、王小华、
李运通、李铭、林晓、李辉
二、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三、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院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艺体类专业与我院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者。
8.无正当理由者。
四、转专业工作原则
1、个人自愿申请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性原则。
3、我院2022级、2021级可转出和转入专业:
化学(师范)、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
五、转出流程
1、我院在校规定时间内将转专业的通知告知各班,通知内容包括转专业申请表和截止时间。
2、学生需将《化学化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专业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班主任、专业主任、辅导员要与学生谈话,尽力做好学生工作,将谈话结果告知党委书记。
3、对于执意要转专业的学生,学生将《化学化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给学工办魏浓主任,由魏主任继续找学生谈话,并将谈话结果告知党委书记和院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再找学生谈话,再做思想工作,确保转出专业学生有充分理由,最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
4、经学院组织讨论同意专业的学生,需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给学院院长,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5、学院将讨论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教务办将拟转出名单进行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五、转入流程
1、收到教务处拟转入名单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择优选拔。考核内容为: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2、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拟接收转入人选,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办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六、时间安排
2023年6月20日前,学院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名额以及转入学生的条件、和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将转专业方案报送教务处。
2023年6月25日前,学院审核本院拟转出专业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2023年6月26日前,并将拟转出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前,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转入专业学生的名单,公示3天。
2023年7月3日前,公示无异议,将申请拟转入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6.19
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