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上半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教务处的通知,鉴于本学期仍有个别学生强烈要求转专业,根据吉大发〔2012〕58号《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专业生师比、实验条件等因素,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上半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 李佑稷 吴志祥
副组长:高静波
小组成员:张灿 张潇月 田惠 系主任、2019、2020级各班班主任
二、转专业工作原则
1、适度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适度控制转专业的比例,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0%以内,班级人数偏少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比例适当放宽。
2、个人自愿原则。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公正、公平、公开和规范性原则。学生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三、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优良,学习成绩位于专业排名前20%者;
3、少数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5、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6、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文科类、理工类、艺体类学生跨类别转专业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学籍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无正当理由者。
四、转出流程
1、我院在6月21日前将转专业的通知告知各班,通知内容包括转专业申请表和截止时间;
2、6月22日至6月25日,学生需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到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谈话,尽力做好学生工作,最大限度在本学院各个专业转动;如学生执意转专业,要其列出转专业理由,并分别与系主任和年级辅导员面谈,最后将谈话结果告知院长;
3、经过谈话后,执意想转专业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需在6月30日前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交到教务办,由院长、书记再找学生谈话,再做思想工作,确保转出专业学生有充分理由;
4、对有充分理由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在7月2日完成讨论审核,并在学院网上公示三天;
5、7月7日前将拟转出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五、转入流程
1、收到教务处拟转入名单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择优选拔。考核内容为:学生心理状况、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热爱、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2、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拟接收转入人选,在学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学籍与成绩管理
1、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
2、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开学时,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先回原学院报到,并持原学院开具的转专业证明到转入学院注册。
4、转专业学生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转入新专业前已经修读的学分,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我院确认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录;凡需要补修的课程 按照重修的要求办理。
5、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6、学生在读期间转专业次数不超过一次。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6月19日
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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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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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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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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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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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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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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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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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转 出 学 院 意 见 |
同意转出 □ 不同意转出的理由: 学院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
转 入 学 院 意 见 |
同意转入 □ 不同意转入的理由: 学院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审批意见: 主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