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化学化工学院实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现将我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办反映,特此通知。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