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经本人申请,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2013级应用化学班选派两名以下两位同学前往中山大学交流学习,为期两年:

焦恩祥 刘峥

公示期一周,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2014年6月17日前向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反映,电话:8563811 15874327604 18374394167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