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相关细则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研究生奖助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与管理流程,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重新修订,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198988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