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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2015年06月19日 10:02  【字体: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教学质量监控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是保证我院研究生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通过收集研究生教学信息、衡量教学效果、诊断与更正研究生教学过程中的偏差等活动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息式的质量监督、评估与控制,从而促进教学工作不断改进,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质量意识,构建系统的、科学的、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实施教学质量的全面管理,确保完成研究生培养目标, 实现我院研究生培养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为保证该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质量监控指导思想

(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要坚持将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考核与对教师进行督促指导结合起来,帮助教师发现问题,改进提高。

(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要有利于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改革和创新,充分发挥教师的个人专长,鼓励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努力进行探索和尝试。

二、教学质量监控以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三、座谈会制度

研究生教学主管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座谈会、研究生座谈会,及时了解教学、管理中存在问题,听取教师和研究生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记录,有关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反馈或作出处理。教师座谈会、研究生座谈会每学期至少分别召开一次。

四、教学检查制度

(一)研究生分管院领导和秘书负责教学的常规检查工作。

(二)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研究生秘书按照研究生处的要求检查本学期上课教师的教案、教学日历等材料。

五、听课制度

(一)各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次,主要以其分管课程的授课教师的课程为主。

(二)研究生主管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三)听课要填写《听课记录本》,注明听课时间、地点、专业、课程名称及其授课教师及听课内容;针对听课情况写出听课评语,如实反映课堂教学情况,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帮助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听课记录本》于学期结束前交系教学秘书。

六、教师考核制度

教师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考核对象为在职在编、聘任到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教学工作考核、科研工作考核和其他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七、考试管理制度

规范命题制卷、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场管理,规范阅卷环节,坚持考前教育与考场严格管理相结合,建立巡考检查责任制,充分发挥试卷成绩分析在反馈教学效果方面的重要作用,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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