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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3年10月16日 17:08      【字体:

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 和“三量提升”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6号),编制了《2014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计划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3个计划类别。

1、科技重大项目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发展专项、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2、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科研条件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

3、创新人才团队推进计划:博士后科研资助。

二、申报方式

由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项目组织和推荐申报。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推荐单位包括省直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部属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中央在湘和省属的科研院所。其中:市州、县市区的项目,由市州、县市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市州科技局负责推荐申报;国家高新区辖区内的项目,由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推荐申报,抄送所在市科技局和财政局。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网址为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已注册过的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

2、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传给相应的推荐单位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送交相应的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经“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到省科技厅;并形成推荐项目汇总表和推荐文件,连同项目申请书,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其中,市州、县市区的项目,市州科技局推荐前,须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复核意见,推荐文件同时报送省财政厅。财政部门的复核,在“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办理(网址为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用户名请在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密码通过财政内网邮件发送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四、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从湖南省科技厅网站上“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受理。

(二)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为《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包括基本信息表、申请书具体内容、附件三个部分。提交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 A4纸,简装成册。

(三)严把推荐关。申请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推荐单位要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书的真实性、可靠性等进行认真审查,进行初审论证,严格把好推荐关。并执行以下具体要求:

1、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已入库的项目不再申报;对2013年已申报、但未入库的项目,没有新的研发内容的,不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3、重大项目计划、支撑计划的项目,必须以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4、鼓励和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申报各类计划项目,加大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

5、涉及动物实验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6、涉密科技项目按有关规定另行申报。

(四)网上申报日期为2013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归口处室。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

省科技厅计划处 张天教 0731-88988810

项目受理咨询 钟海华 张国平 0731-88988730

系统保障咨询 蒋明艳 0731-88988950

省财政厅企业处 赵 烜 0731-85165176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9月30日

补注: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老师申报,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在线撰写申请书,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把好形式审查关,并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科技处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下午6:00,过期不受理。联系老师:田启建,联系电话:0743-8563758.

科技处

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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