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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7年03月21日 10:28  【字体:

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全面、公正考察考生,完善和规范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吉首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设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必须按照复试的要求和复试内容,对考生认真进行复试并做好记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组长职责:负责复试的全盘工作;

组员职责:小组成员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复试成绩给予公正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考试院的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书记员职责:要求完整记录哲学学科点各复试小组的所有讲话(全程录音录像),并及时整理材料,连同全部原始记录材料存档。

二、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程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人,满分100分。

3、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20分钟/人,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4、政治素质考核。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面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0.1+(专业课笔试成绩) ×0.15+(综合面试成绩) ×0.15

最后综合成绩=A+B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我所将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地点

报到

心理测试

325

8:00-17:00

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327

专业课程笔试

325

19:00-21:00

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室(2328

外语能力测试

3268:30-12:00

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室(2328))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政审

326

8:30-12:00

化学

联系人: 杨朝霞  13974319795  0743-8563911(办)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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